美国交通部拖车制造商联邦安全条例指南

最近更新时间:2021年1月24日

1999年汽车运输安全改进法案该法案于2000年1月1日在众议院通过60天后生效。该法案标志着联邦政府处理和处理其商用车安全和合规标准的方式发生了明显的转变。这一天也标志着联邦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局(FMCSA)的诞生,这是一个隶属于运输部的组织。FMCSA的引入帮助该机构更好地处理商用车事务,包括其许可、数据和分析,以及其监管合规和执法程序。

自从这种变化以来,商业车辆面临前所未有的审查水平,特别是在安全方面。尤其如此,对于商业拖车的制造工艺和销售尤其如此,因为FMCSA规定的指南在运输部的指导下必须遵循所有适用的缔约方,而不仅仅是其经营实体。

因为这些指导方针可能根据销售和/或使用的状态而变化,所以跨部门性质可以陷入混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已经编制了一个指导,其中包括最重要的DOT联邦安全法规,因为它们与卡车拖车制造商有关。下面,您将找到所插言关键点的概述:

深入了解卡车拖车制造商的各种联邦安全法规和合规计划,请阅读。

拖车制造商的联邦要求

联邦的要求

我们已经提到了交通部和FMCSA是如何联系在一起的,但是还有另一个联邦机构负责监督卡车拖车的生产实践——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在它的指导,在美国市场销售的拖车制造商的要求,原子能机构详细介绍了拖车制造商遵循的初步规则。

在该指南中,制造商被要求通过实施的各种流程,以确保它们的符合性,所有这些都必须在适用的拖车制造之前、期间和之后提供。安全要点如下:

  • 任何违反指南中列出的安全规定的制造商将“受到民事处罚,每次不超过6000美元,任何相关系列违规均不超过1637.5万美元。”
  • 所有国外厂商必须完全符合点组成的安全规定。
  • 每个拖车必须包括遵循的VIN格式,内容和物理要求
  • 所有认证标签必须正确粘贴。
  • 制造商必须为客户提供单页买方声明
  • 制造商必须为客户提供认证证明(稍后更多)。

以上信息只是划伤了表面,因为安全合规也涵盖了拖车制造商在轮胎选择、重量、能见度等方面的责任。为了确定你作为拖车制造商是否受法规约束,首先要了解交通部如何定义重型或商用拖车。商业预告片是:

  • 具有GCWR或GVWR的车辆超过10,000磅。(这表示合并拖车和卡车的重量)
  • 超过26,000磅的车辆。这需要驱动程序持有CDL
  • 牵引危险材料的车辆,由点定义

有关构成认证和/或进口文件的车辆上的更多信息和表格,请访问NHTSA网站

如何获得世界制造标识符(WMI)

如前所述,每个卡车拖车制造商都必须获得一个车辆识别号(VIN)在出售设备之前。这不是一个可以自我报告的过程 - 每个VIN都包含一个编码描述,包括拖车的制造商名称,生产年份,生产地点以及其他专业特征。如何获得世界制造标识符(WMI) 

为了帮助vin分销过程更加简化,NHTSA与公司拨打的合同SAE International..这家私营公司的工作是为制造商提供VIN的选定部分,称为世界制造标识符(WMI)。没有WMI,预告片的VIN被认为是不完整的。

为了获得WMI,您必须首先使用SAE International进行申请在线申请表格.计划与美国车队做生意的美国以外的制造商必须获得并提交非美国WMI申请。请注意:为了成功获得非美国WMI, SAE International必须支付额外的一次性费用525美元。

NHTSA注册和数据牌照

现在WMI已经获得,拖车制造商已经准备好注册其拖车的VINnhtsa。根据联邦法规办公室电子代码的规定一般要求(§565.13)如下面所述:

  • 在一个阶段制造的每辆车都必须有一个由制造商分配的VIN。
  • 多个阶段制造的车辆必须有一个由不完整的车辆制造商分配的VIN。
  • 任何改变车辆的实体(49 CFR 567.7中规定)应使用原车制造商分配的VIN。
  • VINS由17个字符组成,包括校验位,该数字出现在VIN的位置9中。它必须存在于车辆和任何转移文件上。
  • VINS必须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两辆车受联邦机动车的安全标准,在1980年举例年度开始的60年期间制造,将分享一个相同的VIN。
  • 每辆车的VIN都应该清楚地显示在车辆的某个部分(玻璃除外),而不是设计用来拆卸(修理用途除外),或者显示在一个单独的板或标签上,永久地贴在符合相同要求的车辆的某个部分。
  • 对于乘用车,多用途乘用车,低速车辆和带有GVWR 4536千克或更少的卡车,VIN应位于乘客舱内。通过具有20/20视觉(Snellen)的白天照明条件下,vin必须“可读,而不移动车辆的任何部分,而不会移动车辆的任何部分,其眼睛点位于左侧挡风玻璃柱的车辆外部。“VIN中的每个字符高度必须至少为4毫米。
  • 每个VIN中的每个字符都必须是集中的一个字母:[ABCDEFGHJKLMNPRSTUVWXYZ]或集中的数字:[0123456789]。必须使用§565.15中概述的方法分配这些。VIN中的所有空格必须附有其中一个字符。
  • Capital,San-Serif字体必须用于VIN。

一旦包括SAE International提供的WMI的VIN贴上车辆,拖车制造商必须至少使用NHTSA注册VIN至少60天先于这是拖车的第一次销售。目前没有可用于此任务的在线门户。相反,制造商必须发送上述信息,和其他适用的表格一起, 至:

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局长
1200新泽西大道
华盛顿特区20590
注意:VIN协调员

在数据板材料方面,建议制造商选择一个坚固的耐磨,UV曝光和苛刻的天气元素。Metalphoto®光敏阳极氧化铝是标识和资产跟踪目的的首选,因为它足以显示信息,即使经常暴露。

第三方安全核查计划

从表面上看,上述指导方针对新房车制造商来说可能很复杂,因为制造商在房车上路之前必须遵守多个不同机构的所有规定。因此,一些拖车制造商决定咨询第三方公司,以确保他们在整个建设、销售和维护过程中完全符合规定。

一个这样的公司是全国拖车制造商协会(NATM)合规验证计划.Natm要求所有成员制造商都接受该计划。在其中,成员提供了一个题为的纲要,最低建议制造规范的指南(指南),一个意味着提供当前联邦法规的方便访问的指南。除此之外,成员还授予技术支持,以及一体的两年期磋商,特别是符合FMCSA安全标准的遵守情况。

根据NATM,每个咨询都有一个具有重要预告片安全考虑的最新核对清单,例如:

  • 酒的标签
  • NHTSA注册
  • 记录保留指南
  • 安全电缆/链标准
  • 突破系统标准
  • 照明安全
  • 显著的磁带标准
  • 个性化建议,便于合规

拖车的挂钩要求

拖车的挂钩要求

在FMCSA的商用车辆的ConspiCuity要求,该机构为1993年12月1日或之后的拖车提供了长期以来的拖车照明安全指南。这迫使所有拖车制造商将红色和白色逆向反射片和/或反射反射器安装到车辆的特定区域。

当购买这种特殊的薄板时,拖车制造商还必须确保它是由fmvss认证(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认证)的公司制造的。这将通过产品上标有“FMVSS No. 108”来证明。任何及所有符合FMCSA的显著性材料将贴上如下标签:

  • DOT-C(矩形反射器)
  • DOT-C2 (50mm宽反光材料)
  • DOT-C3(75毫米宽反光材料)
  • DOT-C4(100mm宽反射材料)

1993年12月1日之后制造的拖车必须遵守拖车侧面的严格的阴户处理,拖车的下部后部区域以及拖车的上后部区域。所有关于具体展示率的规则都规定在商用车辆的ConspiCuity要求指导。制造商必须仔细咨询此信息并根据拖车的独特尺寸而符合其。

另外,如果拖车超过10,000磅,则可能需要进一步的光学性能处理,识别灯,识别灯,制动灯,标记灯,甚至牌照灯,甚至是拖车在运行的状态。制造商必须参考所有相应的ConspiCuity处理信息作为其安全合规流程的一部分。

卡车和拖车配对规则

卡车和拖车配对规则

在FMCSA的第393.201节中:拖车制造商必须密切关注§393.43分离和紧急制动.本节提供有关配备刹车的卡车拖车所需制动系统的重要信息:

(a)拖曳车辆保护系统。每一辆机动车,如果用来拖一辆装有刹车的拖车,应配备一种方法,以便在拖车脱离的情况下,拖车上的维修刹车能够使被拖车辆停止。对于气制动拖曳装置,当拖曳车辆上的空气压力在138kpa ~ 310kpa (20psi ~ 45psi)之间时,牵引车保护阀或类似装置应自动运行。

(b)紧急制动要求,空气制动。每辆装有气闸的卡车或卡车牵引车,在用于牵引装有气闸的其他车辆时,应配备两种启动挂车制动器应急功能的方式。其中一种方法应在拖车空气供应减少到固定压力时自动运行,该压力不应低于每平方英寸20磅,也不应高于每平方英寸45磅。另一种方法应该是一个手动控制装置,便于坐在驾驶座上的人操作。应当标明应急位置或者应急操作方法。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手动装置安排成允许其使用以防止自动装置的运行。本节要求的自动和手动方法可能是分开的,但不要求是分开的。

(c)紧急制动要求,真空制动。每一辆卡车,拖拉机和卡车当用于牵引其他车辆配备真空刹车,应当有,除了§393.49操作所需的单控的所有刹车组合,第二个手动控制装置可以用来操作上的刹车拖车辆在紧急情况下。这种第二控制应独立于制动空气、液压和其他压力,也独立于其他控制,除非制动系统的安排使第二控制所依赖的压力失效将导致拖曳车辆自动刹车。这条规则不要求第二种控制提供调节或刻度制动。

(d)拖车的突​​破性制动要求。每个装备刹车所需的拖车应具有自动施用的刹车,并立即从牵引车分离。除了具有三个或更多轴的拖车外,必须在牵引车的分离后施加拖车需要配备拖车的所有制动器。制动器必须保持在施加的位置至少15分钟。

(e)紧急阀门。安装在拖曳车上的空气制动系统应通过使用“无渗回”中继应急阀或等效装置来设计,即用于为制动器提供空气的供应水库应防止空气回流到牵引力车辆在减少牵引车辆气压时。

(f)例外。本节(b)、(c)和(d)段的要求不适用于以拖拽方式运输的商业机动车。

虽然上述规则可能并不总是适用于所有卡车拖车制造商的适用合规性问题,但它们说明了拖车制造商的责任;所有人都应该查询他们的客户的车辆,以便未建立危险配对。

卡车拖车制造商DOT规bob电竞体育则的额外资源

有关如何留在拖车制造和安全合规性法律的右侧的更多信息,请访问以下资源:bob电竞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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